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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应拒绝软伤害
作者姓名:侯正龙
摘    要:据悉,某校初二学生王某其它学科成绩还可以,可数学和英语两门成绩很差,每次考试都拖全班平均成绩的后腿。班主任同这两科老师一商量,决定不再让王某上这两门课,干脆“发扬”这个学生爱劳动的优点,叫他去操场摆放自行车或到教师办公室打扫卫生,这使王某受到同学的耻笑,内心十分苦闷。这几个老师的做法,不仅侵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实际上还违反了《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教师对学生的这种低期望甚至放弃行为,虽然不会伤及皮肉,但却会戕害心灵,扼杀个性,无异于是在学生受伤的心灵上撒上一把盐,将会给学生造成看不见的心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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