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年私造假照案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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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裕谨.道光十年私造假照案概述[J].历史档案,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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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裕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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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清一代沿袭前朝,实行捐纳制度,究其原因是军需、河工、赈灾、垦荒需费浩繁,国库不足,必须另辟财源,其来路之一即用捐钱或实物(如粮食、马匹等)量予官职、封典、贡监等名目,即以买官、买荣誉、买出身的办法得到钱物。这显然不是好办法,一开始实行就有人反对,但为了满足庞大的开支,从康熙朝至清末二百多年间,基本未曾中断。随着捐纳制度的实行,弊端亦随之而生,其弊端大体可归纳为三:其一,官员包揽捐纳,所收之捐钱大量归于承办官员,少量归于国库;其二,官吏作奸,书吏久在捐纳房,熟于事故,收银全部归己,给予假照,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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