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御史监察及腐败治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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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璨.清御史监察及腐败治理研究[J].滨州学院学报,2017(5):8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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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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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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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的统治者对监察机关比较重视,形成以都察院为主体,从中央到地方较为严密的监察体系。都察院的官员多冠以"御史"称谓,监察的范围从国家机关到各级官员,非常广泛。清御史制度的成效是较为显著的,在弹劾不法官员、整饬吏治、纠正国家政令过失等方面,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在清代极端腐败的吏治面前,御史制度也无法挽回清王朝封建统治的败亡,但其制度本身能够给当代社会提供些许历史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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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朝 御史 监察 腐败 法治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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