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农合中的村委会行动“缺位”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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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文娟.安徽新农合中的村委会行动“缺位”探析[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8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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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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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庆师范学院 人文与社会学院,安徽 安庆,246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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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社科联基金项目(A2013003);安庆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042-12000100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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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委会是新农合的最终经办机构,在倡导、筹资、协调和监管等方面承担着众多行动和职责。就安徽省而言,村委会行动"缺位"现象明显。明确定位,协调利益,落实待遇,提高素质是合理规范村委会行动的必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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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农合 村委会 行动 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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