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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之风不可长
引用本文:刘伯魁.罚款之风不可长[J].湖南教育,1982(3).
作者姓名:刘伯魁
作者单位:新化县白沙公社金宇学校
摘    要:我们这里有一股罚款风.公社文教组开会,迟到者罚款三角;缺席者罚款二元。备课缺页者,罚款五角;阅卷有错者,罚款一元,甚至多达五元以上.而且,罚款从来不问青红皂白。一次开会,有位老师因划船接另一位老师渡河,迟到五分钟,结果也被罚款三角。我认为,罚款只是一种不得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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