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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要正确使用法律术语(六)
引用本文:王军.写作要正确使用法律术语(六)[J].新闻与写作,2006(12):41-41.
作者姓名:王军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系
摘    要:1.只有检察院才有批准逮捕的权力.公安机关只有执行逮捕的权力 有一则消息中这样写到:“阜新市刑警支队副队长王玉成在签批准逮捕决定书时.他的手一直在颤抖……”这则消息中将批捕的权力放在了公安机关刑警队长的手中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批准逮捕的权力.公安机关只有执行逮捕的权力。刑警队长没有批捕的权力。

关 键 词:法律术语  《刑事诉讼法》  写作  公安机关  刑警支队  检察机关  法律规定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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