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让自己的孩子到夜市卖唱——这是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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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胜北.家长让自己的孩子到夜市卖唱——这是违法[J].河北教育,2001(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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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胜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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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信来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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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报载:某大城市的某处夜市,每到华灯初上,就有一些孩子的家长,领着其子女(多是十三、四的女孩)到夜市卖唱,以此赚钱。这些孩子拿着吉他、小提琴等乐器(其实她们不会用),扯着嗓子,唱着“流行歌曲”,做着各种各样的“舞蹈”动作。有时还和客人说俏皮话,与客人讨价还价。有些赚不上钱的,还要受父母责骂。这一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反响。做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必然要发表自己的看法。 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是关爱的。如果这些父母良心未泯,应该想到这些孩子稚气未脱,却整夜在夜市上徘徊,她们所承受的不仅是身体的极度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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