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利”,也要有“法制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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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平.有“权利”,也要有“法制观念”[J].老年教育,2013(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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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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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些年来,我国社会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民众的"权利意识"从未像今天这样深入人心。但是,在极短时期内高涨的"权利意识",也呈现出某种"初级阶段"特征。一些人只注重享受权利,不注重履行责任和义务,由此导致公众权利意识强与社会责任意识弱并存。航班延误,就冲上跑道拦飞机;网上辩论,动辄粗口相向,乃至暴力威胁……一些人为了维护个人权益,无视他人权益,罔顾公共利益,更有甚者,把他人权益、公共利益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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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意识 合法权利 法制观念 初级阶段 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责任意识 法治观念 航班延误 个人权利 利益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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