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学生普通话不达标缓发毕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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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工作通知,对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学校管理人员及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的普通话的标准做了具体规定: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务员,师范类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培训考核等应提出语言文字规范要求,把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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