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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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 ,焦作市被国家教委 (1998年改为教育部 )批准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三年来 ,在省教委 (2000年6月改为教育厅 )的直接领导下 ,我市按照《焦作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 ,结合我市实施教育现代化的实际 ,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领导机构、政策机制、培训网络、经费、模式、评估体系及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建立领导机构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筹措实验经费 ,大力构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良性运行机制1 加强领导 ,成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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