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媒体:要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法律的监督
引用本文:李旻香,毕玉才.媒体:要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法律的监督[J].新闻战线,2001(5).
作者姓名:李旻香  毕玉才
摘    要:“暗访”这种以往偶尔为之的采访方式,如今已成为一些媒体常用的武器。笔者在一篇文章中曾预言:如果说以前曾有记者因自己的新闻作品侵权承担了法律责任,那么今后肯定会有记者因为自己的采访方式不当而诱发事端,甚至会闹上法庭。笔者的预言不幸言中:2000年11月24日,福建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判决海峡都市报在同泉州湖美大酒店的一场官司中败诉。理由就是记者在批评酒店的服务质量和存在的问题时,引用了一段记者电话采访中录下的不知真实姓名和身份的“小姐”的话,而且未经核实,从而违反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据此法院判决报社向酒店赔礼…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