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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教学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引用本文:梁秀源.初中作文教学必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J].中学文科,2009(18):5-7.
作者姓名:梁秀源
作者单位:广西岑溪市第一中学,543200
摘    要: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总目标部分第8条要求学生“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第四学段学生“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其他练笔不少于一万字。45分钟内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

关 键 词:作文教学  《语文课程标准》  全日制义务教育  初中  生活需要  总目标  学生  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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