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法律责任探究——基于相关规范之比较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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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凯.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法律责任探究——基于相关规范之比较视角[J].哈尔滨学院学报,2024(1):6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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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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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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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责任实质为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担保制度解释”第46条与《民法典》第593条之规定相冲突。若认定抵押人应承担补充责任,则意味抵押人通过违约取得了先诉抗辩权,较之抵押权有效设立状态下的责任反而有所减轻,侵害了守约方之权益;若直接认定抵押人承担连带责任又无法律规定及当事人约定之依据。在不突破现有违约规则,又避免抵押人仅承担补充责任对债权人之损害,可考虑基于违约补救规则,以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案例明确债权人可请求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予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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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九民纪要” 担保制度 指导案例 无过错责任 连带清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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