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和谐社会视野下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
引用本文:吴赫笛.论和谐社会视野下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94-97,106.
作者姓名:吴赫笛
作者单位: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摘    要:传统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是人类中心主义。现代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是生态中心主义。但这二者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逻辑困境和一定的局限性。从和谐社会构建的视角出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应当成为当代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环境法  法哲学
文章编号:1672-8254(2008)02-0094-04
收稿时间:2007-08-29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