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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实施途径
引用本文:唐妮.美育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实施途径[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9(1).
作者姓名:唐妮
摘    要:“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除了让学生获得必备的语文能力和知识外,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兴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和谐发展。”这说明语文教育具有多重功能和综合性质。然而,当前语文教学的评价片面强调听、说、读、写能力和基础知识的掌握——即“工具性”一面而忽视人文教育,在语文学科教学中具体体现为美育教育。这就形成教学不和谐、不完善的局面,导致学生能力的欠缺、人格的不完善和智力结构与情感的不协调后果。

关 键 词:中学语文教学  美育教育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学生能力  语文能力  和谐发展  基础知识  智力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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