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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权与历史视野中的英国议会
引用本文:叶供发.财政权与历史视野中的英国议会[J].历史教学问题,1997(6).
作者姓名:叶供发
摘    要:英国国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质询权、国事调查等诸多权限,其中财政权是“最古老的权力”。它在国会中有特殊且重要的地位。 财政权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方案,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特别预算、预算变更等。所以也叫财政监督权,或叫预决算议决权。 有些学者认为国会通过的预决算方案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财政权也是立法权。当然,无论何种划分方法都不影响本文对英国会财政权确立过程、转移趋势、特点及作用的探讨。兹缕述如下; 一、下院财政权确立过程、变化模式及原因 英国的中世纪国会确立以前,财政权和王权之间就已发生了分离:国王不能简单的以行政命令行施征税权,而是要在征税前征询各郡、自治市代表的意见。其原因可以追溯到古老的封建原则“国王靠自己养活”,国王只是最高一级封建主,王室开支均由其领地收入供应,“国王向其它地方征税也常常引起争议。”由于历史的延续性,这种政治习惯对后来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1215年制订的《自由大宪章》规定“凡在上述征收范围之外,予如欲征收贡金和免役税,应用加盖印信之诏书送各大主教、主教、住持、伯爵,与显贵男爵,指明时间与地点,召集会议,以期获全国公意……”,为以后国会财政权奠定了法律基础,被认为是“近代国家议会通过国家预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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