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法典的二元特色——论哈萨克法典的民族习惯法特色与宗法封建法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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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托丽娜依·达列力汗.哈萨克法典的二元特色——论哈萨克法典的民族习惯法特色与宗法封建法特色[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10(1):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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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托丽娜依·达列力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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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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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5世纪中期建立的哈萨克汗国社会处于宗法封建制阶段,哈萨克汗国的统治者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用批判的眼光借鉴并吸收乌孙及突厥等各种古代民族习惯法、蒙古法制经验和伊斯兰法中的一些内容,在自古相传的哈萨克习惯法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制定了哈萨克汗国的三个法典,即《哈斯木汗法》、《额什木汗习惯法》及头克汗制定的《七项法典》,创造性地融汇成哈萨克汗国法律制度。哈萨克法典中的习惯法与宗法封建法具有互通性,两者在互动中彼此渗透,通过分工与合作.形成了更大社会范围内的一种相对完整的秩序,在当代中国的哈萨克族地区仍然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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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哈萨克法典 哈萨克习惯法 宗法封建法 二元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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