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学生的偏爱及其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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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志勇,王云霞.教师对学生的偏爱及其后果[J].教育探索,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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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志勇 王云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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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张掖师专教育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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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偏爱学生的表现 偏爱作为一种情感所引导的行为,表现为对自己所偏爱的学生,产生对人知觉上的光环效应,所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情人眼里出西施”。好学生就一好百好,差学生则一无是处,自己偏爱的学生课堂上关心,课后照顾辅导,学业与生活上的关心都无微不至;对其它学生则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种行为表现严重背离了素质教育的要求。 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深受教师的偏爱呢?一般来讲,被偏爱的学生有如下几种类型:①学业成绩优秀,学习兴趣浓厚,教学中能与教师积极配合的学生。②乖巧伶俐,善于领会教师心意,办事得体的学生。③性格开朗活泼、言谈大方,举止得体有礼貌的学生。④人格特征与教师的人格特征相似相融的学生。 二、偏爱的原因 偏爱是在错误认知和非理性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情感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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