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之韵的两个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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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钟荣.书法之韵的两个要素[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5):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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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钟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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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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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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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韵是艺术本质的一部分,其产生和展现离不开两个要素的支撑,即动象和道义。动象必须由道义来“脉络”才能孕生成韵。依天道(阳性)生韵,而书法中的地道主要表现在组织画构、字构、行构、章构上的韵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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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书法之韵 动象 道义 气之性 天道 地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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