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义务教育课程规划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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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侠.对义务教育课程规划的几点建议[J].课程.教材.教法,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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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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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施行,国家教委于1986年10月公布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初稿)》(以下称“课程规划”)。 这个课程规划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曾经多方面征求意见,比原有的小学和初中的课程规划有许多改进,如提出了制定课程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定了小学和初中的培养目标,列举了课程规划的制定原则,重申了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要求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公民等等。这些说法都是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要求相适应的。 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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