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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公民教育核心学习标准》述评
引用本文:韩芳,李维喆.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公民教育核心学习标准》述评[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7,20(5):57-60.
作者姓名:韩芳  李维喆
作者单位:1.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2. 渭南师范学院,政治经济系,陕西,渭南,714000
摘    要:公民教育是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核心学习标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维多利亚州《公民教育核心学习标准》把预备年级到10年级11年的义务教育分为6个水平,每级水平包括学习重点说明和一套标准,每套标准又由公民知识与理解和公民参与两方面构成。《公民教育核心学习标准》将公民教育作为校内外教学的一个核心目的,嵌入并超越课程,有助于增强学生平等、公平、尊重他人和民主参与的能力,也充分展示了公民教育的全面性、参与性、整合性和能动性。

关 键 词:澳大利亚  维多利亚州  公民教育  核心学习标准
文章编号:1671-0916(2007)05-0057-04
修稿时间:2006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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