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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诂与语文教学
引用本文:钱文辉.训诂与语文教学[J].苏州教育学院学报,1996(4).
作者姓名:钱文辉
摘    要:自黄侃立“训诂者,以语言解释语言之谓”之定义始,开拓训诂学实用功能的议题已经提出。为了将传统训诂学从主要作解经之用的局限中解放出来,实现以训诂为一切古文献语言解释工具的“广训诂学”的理想,学术界前辈亲作示范,徐复先生解《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之“兰”,殷孟伦先生解唐代碎叶城之地理位置,都是高论卓见。已故陆宗达先生在其《训诂简论》一书中还特把“训诂的运用”专立为一章,以向学界强调训诂之实用意义。凡我国古代之文献资料,若遇有语言上的疑难隔膜,只要以训诂为手段解之,总可获得解决。本文试以训诂与语文教学为题对训诂的实用功能,谈一些自己的肤浅认识。 大、中学的语文教材中某些词语的争议,不从训诂入手,简直无法解决,如《李愬雪夜入蔡州》中,有“近城有鹅鸭池,愬令击之以混军声”句,一般都解释为:靠近城边有一片养鹅鸭的池塘,李愬派人去把鹅鸭打得乱叫,来掩盖人马行动的声音。”有人对此提出疑问,说鹅鸭是家禽,怎么会散放在池塘中过寒冬之夜?又说当时吴元济割蔡州,“民苦饥,相与四溃”(《新唐书·吴元济传》),当地已无百姓,怎么还会有这么多的鹅鸭家禽散放于池塘之中?再说,李愬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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