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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现象”与婴幼儿看电视
作者姓名:王一凡
摘    要:早在1998年美国儿科学会就建议,两岁以下婴幼儿不宜看任何电视;两岁以上的幼儿可看电视,但每天看电视的时间不应超过两小时。理由是,看电视会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产生负面作用。长时间看电视会导致婴幼儿的注意力不集中、容易产生自闭症、多动症、肥胖、行走困难、语言发育障碍、眼睛和身体受辐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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