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完善——以比较法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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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志中.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完善——以比较法为视角[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0,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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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志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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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审前程序具有明确争点、固定证据及促进和解的功能,两大法系国家都规定了较为完善的民事审前程序,并把该程序作为一种独立的诉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程序.为完善我国的民事审前程序,需从比较法的视角借鉴两大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构建独立的审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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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审前模式 证据交换 审前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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