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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取义”辨微——论对《诗》的赋、引、解
作者姓名:朱德民
摘    要:自卢蒲癸的“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一语出,论者论及先秦人对《诗》的态度,便皆一言以蔽之曰:断章取义。近世以来,此评语渐含贬意。故对先人之不泥于文句的做法,多所不齿,而鲜有为之一辩者。其实,先秦人之于《诗》,除赋《诗》以明志者外,尚有引《诗》以证事、解《诗》以发微、借《诗》以取譬、评《诗》以论道者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复杂的情况,仅以“断章取义”一语,是难以概括的;而且,即使断章取义,也未必一无是处。笔者不揣浅陋,试为辨析,尚祈读者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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