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应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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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祝仁.“标识”应为“标志”[J].编辑学报,2011(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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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祝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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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近年发布的一些国家标准中,经常可见"标志"和"标识"混用的情形。例如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就有:"符号(图形符号、标志)标准","标示这些标准与相应国际文件的一致性程度标识","使用GB 3102.11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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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标识 国家标准 标志 标准化工作导则 一致性程度 图形符号 国际文件 混用 国际标准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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