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道德与法治课是以义务教育第四学段(七、八、九年级)的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目的的综合性课程。道德与法治课的课程名称经历了从“思想政治”到“思想品德”再到“道德与法治”三次变化。名称的变化伴随课程的调整,但始终属于“大德育”的范畴,认识国家意识形态教育的课程性质没变,提高学生社会参与能力,培养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的课程目标没变。正因为课程目标远大,意义重大,作用巨大,所以,如何构建高效课堂,确保课程目标的全面实现,就一直是学校必须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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