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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人身伤害免责,可不可以免除发生事故的责任
引用本文:孟德荣.写明人身伤害免责,可不可以免除发生事故的责任[J].家庭教育,2004(1).
作者姓名:孟德荣
作者单位: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
摘    要:我在商店买了一台儿童使用的滑板给儿子玩。我看到在产品说明书上写着“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伤害,责任由个人负”的字样。请问,假如孩子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伤害,商店就没有责任了吗?陕西陆宏宇陆先生: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为儿童使用的滑板,使用者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在高速滑行中可能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生产者应当在产品的标识或使用说明书上有警示编辑冯永平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以提醒使用者或其监护人注意。该法同时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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