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教版三年制初中《语文》第六册的《鱼我所欲也》一课,是选自《孟子·告子上》。文中有这样几句:“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其中的“一豆羹”,教材只注“豆”没注“羹”。许多教辅材料将“一豆羹”释为“一碗汤”,这一解释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解释应为一碗菜,更准确些说,应当是一豆菜肴。理据如次:其一,“羹”上古的含义不是汤,而是煮制的带汁的菜肴。“羹”的本义是调和五味煮制的有汁的肉食,《说文》:“羹,五味(调和)羹也。”有时也在其中加些蔬菜,煮制成肉与蔬菜相混合的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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