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争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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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乾庆.德国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争及其启示[J].大观周刊,2012(49):360-3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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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乾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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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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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刑法学中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之争对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德国关于违法性的本质论争经过了一元结果无价值论,行为无价值论,一元行为无价值论,最终形成通说即折中二元论的过程,其和我国目前较为混乱的违法性本质之争显然具有很大的区别。借鉴德国违法性本质的发展历程可以得出:法益侵害是刑法不法理论的基础;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并非完全对立的;结合两者之间的长处,创立一种较为妥善的违法性本质理论是势之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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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结果无价值论 行为无价值论 违法性本质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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