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思想品德课考核必须遵循的主要原则 |
| |
引用本文: | 陈昌勋,胡助金.浅谈小学思想品德课考核必须遵循的主要原则[J].江西教育,1991(4). |
| |
作者姓名: | 陈昌勋 胡助金 |
| |
作者单位: | 江西省教委教研室
(陈昌勋),南昌市教委教研室(胡助金) |
| |
摘 要: | 国家教委于1990年8月印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初审稿)明确规定:“思想品德课每学期都要考核,考核成绩要列入成绩册。考核内容要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着重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这是对小学思想品德课考核的总的要求和原则规定。本文拟结合省、市的实际情况,谈谈对思想品德课考核应遵循的主要原则的看法。 第一,考核要体现把握层次、突出重点的原则 所谓把握层次即要体现出《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序列。因为考试是为教学服务的,应当有利于教学,服从于教学,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以考促教的目的。所谓突出重点,是要求执教者从整体出发,在帮助学生全面掌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