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的若干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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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大文.正确处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的若干关系[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7(4):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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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大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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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陈大文(上海理工大学,社会科学部,上海,20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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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秋季,在全国普通高校率先成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标志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实施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经过一轮的教学实践,需要认真梳理该课程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的思路.我们认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教材语言与教学语言的关系、观念引导与知识传授的关系等,对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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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政治理论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建设 |
文章编号: | 1007-192X(2007)04-004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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