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集团犯罪的社会成因与防治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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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宁宁.略论集团犯罪的社会成因与防治对策[J].零陵学院学报,2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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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宁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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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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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集团犯罪在我国仍然存在,在某些地方甚至潜生暗长,成蔓延之势,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极大威胁。其社会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1、人口膨胀和大量富余劳动力的无序流动为集团犯罪提供了充足的主体资源;2、腐败现象成为集团犯罪赖以存在发展的“生命线”;3、社会安全防范机制滞后使集团犯罪有了滋生发展的可乘之隙,防治这类犯罪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其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安全防范网络的建设;其二,整治腐败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三,加强基层群体自治组织建设,提高对集团犯罪的社会犯罪控制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治集团犯罪,促进社会安定和大局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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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团犯罪 社会成因 防治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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