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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先专利抗辩的适用--兼评在先专利与新颖性
引用本文:顾韬.论在先专利抗辩的适用--兼评在先专利与新颖性[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6(5).
作者姓名:顾韬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摘    要:从广义上说,在先专利技术属于公知技术的范畴,在先专利抗辩是指:被控侵权行为人以自己使用的技术是在先专利中的技术,或者接近于该在先专利中的技术为由,抗辩专利权人的侵权指控,以最终否定专利侵权指控。目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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