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点子大王”的新闻看新闻标题的“点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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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长林.从“点子大王”的新闻看新闻标题的“点子”[J].新闻采编,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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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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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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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点子大王”何阳,昔日何等风光?“点遍中国”,慷慨激昂。不知他有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把自己“点”进牢房。2001年3月28日,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何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新华社为此所发电讯,引题为“诈骗公司巨款用于个人享乐”,主题是“‘点子大王’何阳被判刑12年”。中央和地方机关报采用此则电讯时,多半重新拟制了标题。若将这些重拟标题粗略加以划分,大体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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