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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瑕疵行为无效的再探讨
引用本文:杨庆.行政程序瑕疵行为无效的再探讨[J].江苏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3):46-49.
作者姓名:杨庆
作者单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法律事务部,江苏镇江212006
摘    要:对于行政程序瑕疵的行为是否导致行政行为必然无效这一问题,理论界存在一定的分歧。笔者以为行政程序瑕疵是对程序的违法,根本影响了法的诸多价值的实现,会产生许多不良的法律后果。因此,行政程序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必然被撤销或宣布无效。我国应加快构建行政程序法律体系,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这不仅是行政民主化的要求,而且与世贸组织所提出的行政公开、行政透明度提高等要求密切相关。

关 键 词:程序瑕疵  公正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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