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孟子在《尽心下》通过性命对举,突出了君子所确认的性,它代表的是一种价值选择、道德实践。但对于君子所不确认的性,即自然本性,孟子却将其归之于命,这就从本体论的层面上表现出贬抑人的感性需求的倾向,使得"性""命"呈现出内在的紧张。尽管孟子在人的道德实践中并未否定命限的存在,但他更为强调的是"命"中显"性"。"性"所代表的不仅是孟子性命对扬下最终的价值取向,还是人突破命限以回归这一价值取向的内在的道德力量。孟子认为,人本于内在的性分不容已不断地修身,就会逐渐体认到自身所担当的道义其实也是对于超越的天命的仰承。在这双重理据的支撑下,人自强不息地进行道德践履,在圣神的境界中就可以转化命限的意义,这透显出孟子性命思想对于现实生活的深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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