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变三级管理为直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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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中华,王超.试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变三级管理为直接管理[J].上海教育,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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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中华 王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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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浦东新区明珠小学,浦东新区明珠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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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校是一所实行承办制管理模式的学校,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和经费承包制。我们在学校内部管理过程中,打破传统习惯,破除一般学校管理的三级管理制,即校级领导——职能处室(一般为教导处、总务处、教研处等)——教研组、年级组,推行一种全新的管理结构:取消教导处和总务处,试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形成直接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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