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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溺婴犯罪的处罚
作者姓名:于淑芬
摘    要:溺婴行为,是指行为人将自已所生的、有生命的婴儿杀死的行为.溺婴行为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人的生命,其主观方面是故意杀人.所以.应将溺婴行为定为故意杀人罪.对溺婴行为的量刑,则要坚决依据其犯罪事实(包括情节轻重,主、客观原因和认罪表现),以法律为准绳,准确量刑,不枉不纵.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婴儿的生存权.

关 键 词:溺婴行为  定罪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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