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和新加坡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比较 |
| |
引用本文: | 黄全愈.韩国和新加坡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比较[J].教书育人,2006(30). |
| |
作者姓名: | 黄全愈 |
| |
摘 要: | 学校内部的领导体制,是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根本制度。作为亚洲经济发达国家之一的韩国、新加坡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颇具代表性。不论是中小学校长的遴选、职责,还是管理的权限、方式、手段,都有各自独特性、合理性和可借鉴性。韩国韩国是亚洲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也是高度重视教育的国家,中小学亦实施校长负责制。韩国政府规定小学校长必须毕业于四年制的教育大学或学院,中学校长必须毕业于综合性师范大学和专业大学里的师范系。有了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韩国的学校教育,不仅对培养现代化所需要的中高级科技人才和训练有素的劳动者起到决定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