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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图书馆立法刻不容缓
引用本文:范东洪.我国图书馆立法刻不容缓[J].情报杂志,1996,15(5):72-72.
作者姓名:范东洪
作者单位:西安矿院图书馆 西安
摘    要:1 我国图书馆事业形势严峻 解放之后,我国图书馆事业得到蓬勃发展。县级以上的图书馆从1949年的55所,增加到1990年的2700所。根据文化部制定的《2000年的中国文化》发展战略,图书馆要发展到6000所,每百万人有5座图书馆,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座席15个,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0.5册。届时全国县以上图书馆藏书总量应达到62500万册,年均新增图书5100万册。按目前的书价估算,仅购书费一项,年均约需2.55亿元,事业费投资年均则需6.4亿元,为1989年2.7亿元的2倍多。要达到这个战略目标实施的基本支撑点是经济实力。

关 键 词:中国  图书馆法  图书馆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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