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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对社会历史文化的贡献
摘    要:张中华、谭翠琼在1998年12月3日《中国档案报》撰文指出,由于《档案法》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公民、国家机关及其它有关单位的档案行为的最高规定,是对影响社会历史文化内涵与质量的档案行为的积极规范。因此,第一,它的颁布与实施,使全社会历史文化的内涵更丰富、更全而。它将所要保护的档案的内容扩大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只要是对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都属于形成、收集与保护的范围,无论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团体还是个人,不管其从事何种实践活动,所形成的记录只要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就都受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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