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保留《实践指南》述论——兼论中国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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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勇.条约保留《实践指南》述论——兼论中国的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Z2):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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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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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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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条约保留实践指南》及其与中国条约保留制度完善之研究”(11YJA82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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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于1994年将条约保留问题列入其议程,并且任命阿兰.佩莱先生为专题报告员。截止2011年7月,报告员已经提交了17份报告,即17份关于条约保留的《实践指南》。通过对《实践指南》的研究进程、《实践指南》的立法技术特点、《实践指南》的法律性质以及主要国家对《实践指南》的基本态度研究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实践指南》作为条约保留的示范法,已经获得了联合国和主要国家的基本肯定。中国的保留立法空白,保留实践滞后,作为应对策略:第一、中国应该加强本国提具的条约保留的对策研究;第二,中国应该加强对他国提具的条约保留的对策研究;第三,中国应该加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关于条约保留立法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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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条约保留 《实践指南》 示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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