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是我区制定的第一个地方教育法规。它不仅使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有章可循,而且对提高全区城乡人民文化、科技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区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近几年来,我区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全区学龄儿童入学率已上升为91.5%,年巩固率、毕业率和普及率都有所提高。但是,全区城乡,山川普及初等教育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工作进展缓慢,新文盲不断产生;有些地方的办学条件仍然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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