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公布汉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議(1957年11月1日国务院全体会議第六十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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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汉語拼音方案草案,經中国文字改革委員会提出后,兩年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議全国委員会和各地方协商委員会組織了广泛的討論,并且由国务院组织汉语拼音方案审訂委員会加以审核修訂,最后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議全国委員会常务委員会召开扩大会議加以审議,現在中国务院全休会議通过,准备提請全国入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議討論和批准,并且决定登报公布,讓全国人民事先知道。应用汉語拼音方案为汉字注音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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