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研究性学习问题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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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忠洲.对研究性学习问题的几点思考[J].中小学教学研究,2001(4):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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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忠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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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武汉黄陂区教委高级教师,43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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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究性学习既然已作为一门正式课程列人教学计划,那么它就应当享有同其它学科一样的待遇:学校有正常的研究性学习的教学、交流、探讨、研究的机构(如教研组或课题组等);研究性学习的任课老师的教学含金量等同于数、语、外等学科;将研究性学习的教学纳人正常的学校考核范畴:教学效果好的老师给予激励,教学效果欠缺的老师给予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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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研究性学习 老师 学校 学科 教学效果 教研组 课题组 应当 范畴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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