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教育
科学、科学研究
世界各国文化与文化事业
体育
文化理论
信息与知识传播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论地方人大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以法规立项和起草的过程为中心
作者单位:
;1.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
当前地方人大的法规立项与法规起草机制与程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地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僭越了地方人大的立法主导权,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地方立法模式,容易导致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化。因此,要完善地方人大的法规立项与法规起草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法规立项与法规起草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关 键 词:
地方立法
地方人大
法规立项
法规起草
主导作用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