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学中、初等学校评估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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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途径,一是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以法治教;二是积极开展评估工作,即通过评估,使其不断自我完善,保证教学质量;同时也提高了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一、制定评估标准的原则制定评估标准,应坚持:从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初等学校现状和实际出发的可行性原则;加强对坚定办学方向、改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方面引导,调动办学者的积极性,推动其健康发展的方向性原则;充分注意不同类型学校间的共性与个性的可比性原则。二、评估项目及内容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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