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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考辩--对质作为一种"内部规定性"的质疑
引用本文:胡潇,陈明.质的考辩--对质作为一种"内部规定性"的质疑[J].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4,4(2):83-85.
作者姓名:胡潇  陈明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摘    要:质是欧洲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范畴。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第一次对质作出了准确的界定。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以此定义为基础,对质作了精辟的阐述。国内出版的绝大多数辞典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把质定义为一种“内部的规定性”,这是不符合理论的逻辑要求和马克思的原意的。实际上,质应该定义为与事物存在同一的,并将一物区别于他物的直接规定性。

关 键 词:欧洲  哲学史    “内部规定性”  单一性
文章编号:1671-4369(2004)02-0083-03
修稿时间:200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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