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的考辩--对质作为一种"内部规定性"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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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潇,陈明.质的考辩--对质作为一种"内部规定性"的质疑[J].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4,4(2):8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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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潇 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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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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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质是欧洲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范畴。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第一次对质作出了准确的界定。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以此定义为基础,对质作了精辟的阐述。国内出版的绝大多数辞典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把质定义为一种“内部的规定性”,这是不符合理论的逻辑要求和马克思的原意的。实际上,质应该定义为与事物存在同一的,并将一物区别于他物的直接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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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欧洲 哲学史 质 “内部规定性” 单一性 |
文章编号: | 1671-4369(2004)02-0083-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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