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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应增设危险驾驶罪
作者姓名:朱兴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我国刑法对交通犯罪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不能有效地应对日益频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应当将包括酒后驾驶在内的一些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并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行为作出特别规定。

关 键 词:酒后驾驶  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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